建设工程行业2022年度政策回顾

   日期:2023-05-22     浏览:26     评论:0    
核心提示:2022年的建设工程行业却是充满动荡与变局的一年,有龙头建企的破产重组,有知名房企暴雷事件,很多人说建筑行业的寒冬已至。2022年初起,国家相继出台了一系列政策,工业化、数字化、智能建筑、
 2022年的建设工程行业却是充满动荡与变局的一年,有龙头建企的破产重组,有知名房企暴雷事件,很多人说建筑行业的寒冬已至。2022年初起,国家相继出台了一系列政策,工业化、数字化、智能建筑、绿色建材等,为建筑业的发展和变革指明了方向。本篇文章盘点了2022年度国家出台的建设工程行业重要政策,如有遗漏欢迎在留言区补充!

 

 

一月

住建部印发《“十四五”建筑业发展规划》

2022年1月19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印发《“十四五”建筑业发展规划》(建市〔2022〕11号),明确:“十四五”时期,我国要初步形成建筑业高质量发展体系框架,建筑市场运行机制更加完善,营商环境和产业结构不断优化,建筑市场秩序明显改善,工程质量安全保障体系基本健全,建筑工业化、数字化、智能化水平大幅提升,建造方式绿色转型成效显著,加速建筑业由大向强转变。并提出,到2035年,建筑业发展质量和效益大幅提升,建筑工业化全面实现,建筑品质显著提升,企业创新能力大幅提高,高素质人才队伍全面建立,产业整体优势明显增强,“中国建造”核心竞争力世界领先,迈入智能建造世界强国行列。

国务院印发《“十四五”数字经济发展规划》

2022年1月12日,国务院印发《“十四五”数字经济发展规划》(国发〔2021〕29号), 要求,推动新型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市政公用设施和建筑智能化水平。深化新型智慧城市建设,推动城市数据整合共享和业务协同,提升城市综合管理服务能力,完善城市信息模型平台和运行管理服务平台,因地制宜构建数字孪生城市。加快城市智能设施向乡村延伸覆盖,完善农村地区信息化服务供给,推进城乡要素双向自由流动,合理配置公共资源,形成以城带乡、共建共享的数字城乡融合发展格局。

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发布《关于加快推进城镇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的指导意见》

2022年1月12日,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发布的《关于加快推进城镇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的指导意见》,鼓励建设污水、垃圾、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医疗废物处理处置及资源化利用“多位一体”的综合处置基地,促进各类处理设施工艺设备共用、资源能源共享、环境污染共治、责任风险共担,实现资源合理利用、污染物有效处置、环境风险可防可控。建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生活垃圾处理系统,对分类收运、焚烧处理能力以及资源化利用率部署了具体指标要求,针对城市建成区生活垃圾日清运量超过300吨地区,《指导意见》强调加快建设焚烧处理设施。

 

 

二月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

2022年2月24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从七个方面对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提出具体措施。

一是深化建筑业简政放权改革,优化资质资格管理,强化个人执业资格制度;完善招标投标制度,缩小必须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范围,将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纳入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二是完善工程建设组织模式,加快推行工程总承包,培育全过程工程咨询,发挥建筑师的主导作用。三是加强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全面落实各方主体的责任,强化政府对工程质量安全的监管,提升工程质量安全水平。四是优化建筑市场环境,建立统一开放的建筑市场,健全建筑市场信用体系;加强承包履约管理,规范工程价款结算,通过工程预付款、业主支付担保等经济和法律手段规范建设单位行为,预防拖欠工程款。五是提高从业人员素质,加快培养建筑人才,改革建筑用工制度,大力发展以作业为主的专业企业;全面落实劳动合同制度,建立健全与建筑业相适应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方式,保护工人合法权益。六是推进建筑产业现代化,大力推广智能和装配式建筑,推动建造方式创新;提升建筑设计水平,加强技术研发应用,完善工程建设标准。七是加快建筑业企业“走出去”,加强中外标准衔接,提高对外承包能力,鼓励建筑企业积极有序开拓国际市场;加大政策扶持力度,重点支持对外经济合作战略项目。

 

 

三月

住建部印发《“十四五”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发展规划》

2022年3月1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印发《“十四五”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发展规划》(建标〔2022〕24号),明确,到2025年,城镇新建建筑全面建成绿色建筑,建筑能源利用效率稳步提升,建筑用能结构逐步优化,建筑能耗和碳排放增长趋势得到有效控制,基本形成绿色、低碳、循环的建设发展方式,为城乡建设领域2030年前碳达峰奠定坚实基础。规划同时明确了“十四五”时期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发展9项重点任务——提升绿色建筑发展质量、提高新建建筑节能水平、加强既有建筑节能绿色改造、推动可再生能源应用、实施建筑电气化工程、推广新型绿色建造方式、促进绿色建材推广应用、推进区域建筑能源协同、推动绿色城市建设。鼓励利用城市信息模型(CIM)基础平台,建立城市智慧能源管理服务系统。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印发《“十四五”住房和城乡建设科技发展规划》

2022年3月1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印发《“十四五”住房和城乡建设科技发展规划》(建标〔2022〕23号)。提出,到2025年,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科技创新能力大幅提升,科技创新体系进一步完善,科技对推动城乡建设绿色发展、实现碳达峰目标任务、建筑业转型升级的支撑带动作用显著增强。要求,突破一批绿色低碳、人居环境品质提升、防灾减灾、城市信息模型(CIM)平台等关键核心技术及装备,形成一批先进适用的工程技术体系,建成一批科技示范工程;开展基于城市信息模型(CIM)平台的智能化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和改造、智慧城市与智能网联汽车协同发展、智慧社区、城市运行管理服务平台建设等关键技术和装备研究;研究BIM与新一代信息技术融合应用的理论、方法和支撑体系,研究工程项目数据资源标准体系和建设项目智能化审查、审批关键技术,研发自主可控的BIM图形平台、建模软件和应用软件,开发工程项目全生命周期数字化管理平台。

 

 

四月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意见》发布

2022年4月10日,国务院发布《关于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意见》,为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作出部署。严禁各地区各部门自行发布具有市场准入性质的负面清单;建立企业信用状况综合评价体系,依法依规编制出台全国失信惩戒措施基础清单;将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覆盖范围扩大到适合以市场化方式配置的各类公共资源,加快推进公共资源交易全流程电子化;加强对工程建设领域统一公正监管,强化重要工业产品风险监测和监督抽查;建立涉企优惠政策目录清单并及时向社会公开,及时清理废除各地区含有地方保护、市场分割、指定交易等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全面清理歧视外资企业和外地企业、实行地方保护的各类优惠政策。

住建部印发《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2022版)》

2022年4月24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印发《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2022版)》,此标准适用于判定新建、扩建、改建、拆除房屋市政工程的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县级及以上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和施工安全监督机构在监督检查过程中可依照本标准判定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

 

 

五月

住建部印发《“十四五”工程勘察设计行业发展规划》

2022年5月9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印发《“十四五”工程勘察设计行业发展规划》(建质〔2022〕38号),要求,建筑业数字化转型进程加快,建筑信息模型(BIM)正向设计、协同设计逐步推广,数字化交付比例稳步提升;推进施工图审查数字化、智能化,扩大人工智能审图试点范围,逐步推广BIM审图;加快提升BIM设计软件性能,重点突破三维图形平台、建模软件、数据管理平台,开发基于BIM、5G、云计算等技术的协同设计应用系统。加快推进BIM正向协同设计,倡导多专业协同、全过程统筹集成设计,优化设计流程,提高设计效率;推进工程项目设计方案BIM交付,完善工程项目设计及竣工成果数字化交付体系。推进BIM软件与CIM平台集成开发公共服务平台研究与应用,积极探索工程项目数字化成果与CIM基础平台数据融合,研究建立数据同步机制。

 

 

六月

国务院印发《关于加强数字政府建设的指导意见》

2022年06月23日,国务院印发《关于加强数字政府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发〔2022〕14号),提出,推进智慧城市建设,推动城市公共基础设施数字转型、智能升级、融合创新,构建城市数据资源体系,加快推进城市运行“一网统管”,探索城市信息模型、数字孪生等新技术运用,提升城市治理科学化、精细化、智能化水平。推进数字乡村建设,以数字化支撑现代乡村治理体系,加快补齐乡村信息基础设施短板,构建农业农村大数据体系,不断提高面向农业农村的综合信息服务水平。

住建部、国家发改委印发《城乡建设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

2022年6月30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发改委印发《城乡建设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建标〔2022〕53号)。提出,到2025年,城镇新建建筑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星级绿色建筑占比达到30%以上,新建政府投资公益性公共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全部达到一星级以上。到2030 年装配式建筑占当年城镇新建建筑的比例达到40%,培育 100 个智能建造产业基地,打造一批建筑产业互联网平台,形成一系列建筑机器人标志性产品。利用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和城市信息模型(CIM)平台等,推动数字建筑、数字孪生城市建设,加快城乡建设数字化转型。

 

 

七月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发布《关于印发“十四五”新型城镇化实施方案的通知》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发布《关于印发“十四五”新型城镇化实施方案的通知》,明确:严格限制新建超高层建筑,不得新建 500 米以上建筑,严格限制新建 250 米以上建筑。鼓励地方结合实际划设工业用地控制线,推进“标准地”出让改革,健全长期租赁、先租后让、弹性年期等市场供应体系。提高低效工业用地容积率和单位用地面积产出率,建设城镇建设用地使用权二级市场。

 

 

八月

13部门印发《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严格执行招标投标法规制度进一步规范招标投标主体行为的若干意见》

2022年8月1日,国家发展改革委网站发布,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住建部等13部门印发《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严格执行招标投标法规制度进一步规范招标投标主体行为的若干意见》(发改法规规〔2022〕1117号,以下简称《意见》),自2022年9月1日起施行。

《意见》要求,严格规范投标和履约行为,投标人应当依法诚信参加投标,自觉维护公平竞争秩序,不得弄虚作假投标、串通投标、行贿谋取中标、恶意提出异议投诉或者举报,中标人不得将中标项目转包、违法分包;加大违法投标行为打击力度,严格依法实施行政处罚并按照规定纳入信用记录,对其中负有责任的领导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依规依纪依法处理,涉嫌犯罪的及时向有关机关移送。

《科技支撑碳达峰碳中和实施方案(2022—2030年)》发布

2022年8月18日,科技部、国家发改委、工信部、住建部等九部门印发《科技支撑碳达峰碳中和实施方案(2022—2030年)》,围绕城乡建设和交通领域绿色低碳转型目标,以脱碳减排和节能增效为重点,大力推进低碳零碳技术研发与示范应用。推进绿色低碳城镇、乡村、社区建设、运行等环节绿色低碳技术体系研究,加快突破建筑高效节能技术,建立新型建筑用能体系。到2030年,建筑节能减碳各项技术取得重大突破,科技支撑实现新建建筑碳排放量大幅降低,城镇建筑可再生能源替代率明显提升。

 

 

九月

住建部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建筑工人就业服务和权益保障工作的通知》

2022年9月7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建筑工人就业服务和权益保障工作的通知》,对促进建筑工人稳定就业,保障建筑工人合法权益,统筹做好房屋市政工程建设领域安全生产和民生保障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

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降低市场主体制度性交易成本的意见》

2022年9月15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降低市场主体制度性交易成本的意见》(国办发〔2022〕30号),要求,2022年10月底前,推动工程建设领域招标、投标、开标等业务全流程在线办理和招投标领域数字证书跨地区、跨平台互认;支持地方探索电子营业执照在招投标平台登录、签名、在线签订合同等业务中的应用。取消各地区违规设置的供应商预选库、资格库、名录库等;不得将在本地注册企业或建设生产线、采购本地供应商产品、进入本地扶持名录等与中标结果挂钩。

 

 

十月

《关于扩大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政策实施范围的通知》发布

2022年10月12日,财政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联合印发《关于扩大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政策实施范围的通知》(财库〔2022〕35号),为加大绿色低碳产品采购力度,全面推广绿色建筑和绿色建材,在南京、杭州、绍兴、湖州、青岛、佛山等6个城市试点的基础上,决定进一步扩大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政策实施范围。并明确,自2022年11月份起,在北京市朝阳区等48个市(市辖区)实施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政策。纳入政策实施范围的项目包括医院、学校、办公楼、综合体、展览馆、会展中心、体育馆、保障房等政府采购工程项目,含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项目。到2025年实现政府采购工程项目政策实施的全覆盖。鼓励将其他政府投资项目纳入实施范围。

住建部发布《关于公布智能建造试点城市的通知》

2022年10月25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关于公布智能建造试点城市的通知》(建市函〔2022〕82号),包括北京市、天津市、重庆市、河北雄安新区、河北省保定市、辽宁省沈阳市、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江苏省南京市、江苏省苏州市、浙江省温州市、浙江省嘉兴市、浙江省台州市、安徽省合肥市、福建省厦门市、山东省青岛市、河南省郑州市、湖北省武汉市、湖南省长沙市、广东省广州市、广东省深圳市、广东省佛山市、四川省成都市、陕西省西安市、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共计24个城市。试点自公布之日开始,为期3年。

 

 

十一月

住建部发布《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

2022年11月2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住建部核发的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建筑业企业、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资质证书有效期于2023年12月30日前期满的,统一延期至2023年12月31日。上述资质有效期将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自动延期,企业无需换领资质证书,原资质证书仍可用于工程招标投标等活动。

国家发改委发布《关于进一步完善政策环境加大力度支持民间投资发展的意见》

2022年11月7日,国家发改委发布《关于进一步完善政策环境加大力度支持民间投资发展的意见》,支持民间投资参与“十四五”102项重大工程等项目建设!

根据“十四五”规划102项重大工程、国家重大战略等明确的重点建设任务,选择具备一定收益水平、条件相对成熟的项目,多种方式吸引民间资本参与。已确定的交通、水利等项目要加快推进,在招投标中对民间投资一视同仁。支持民营企业参与铁路、高速公路、港口码头及相关站场、服务设施建设。鼓励民间投资以城市基础设施等为重点,通过综合开发模式参与重点项目建设,提高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水平。鼓励民营企业加大太阳能发电、风电、生物质发电、储能等节能降碳领域投资力度。鼓励民间投资的重点工程项目积极采取以工代赈方式扩大就业容量。

五部门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支持农民工就业创业的实施意见》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支持农民工就业创业的实施意见》,明确不得以年龄为由“一刀切”清退农民工。

 

 

十二月

住建部发布《关于修改<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管理办法>的决定》

2022年12月1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关于修改<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管理办法>的决定》,对《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管理办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21号)进行了17项修改,自2023年2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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