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装配式项目计价需要,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印发了《省装配式建筑工程综合定额(试行)》(以下简称《定额》)。该《定额》于2017年8月1日起正式执行。
据记者获悉,市住房规划建设局为做好该《定额》的宣传贯彻工作,帮助市内有关单位和工程造价从业人员尽快了解、掌握新标准、新规范,推动装配式建筑的应用,特于2017年8月30日召开《定额》工作宣贯会议。
市住房规划建设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刘欣同志出席会议并讲话,会议由市工程造价站站长林颖波同志主持。全市范围的住房城乡建设局分管工程造价的局领导,招投标管理、造价管理、公共工程管理,发改、财政、审计、城管等职能部门,以及相关企业等单位的代表共170多人参加了会议。
就我市如何宣传、贯彻、落实建筑业营改增工程造价政策,加强我市工程造价管理工作,刘欣同志提出三个方面的意见:一是充分认识省装配式建筑工程定额的重要性。二是加强宣传和组织领导,保证正确执行装配式定额。三是做好跟踪分析和调查研究工作。
会议邀请省造价站副站长、定额主编卢立明同志就《定额》进行详细的技术交底, 系统地向大家阐述装配式建筑的相关情况,并现场解答了大家提出的问题。
通过会议学习,让我市各级相关部门、建设业企业及时理解和领会国家和本省装配式建筑的相关政策,提高了各方主体对我省装配式建筑造价管理和计价规则的理解,为我市推动装配式建筑的应用打下良好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