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施工图审查改革项目分类清单再次公布如下:
一、低风险工程项目清单(免审)
(一)房屋建筑工程
1.民用建筑
(1)不超过6层的住宅建筑(地下室面积小于5000平方米);
(2)单体建筑面积5000平方米以下的住宅小区配套用房;
(3)除中小学、托儿所、幼儿园、医院、养老院、福利院外,地上单体建筑面积不大于3000平方米、地下面积不大于1000平方米、建筑高度小于24米、层数不超过4层的一般公共建筑工程;
(4)不超过5000平方米的单建的非人防地下空间;
(5)总建筑面积300平方米以下(含300平方米)的歌舞厅、录像厅、放映厅、卡拉OK厅、夜总会、游艺厅、桑拿浴室、网吧、酒吧,具有娱乐功能的餐馆、茶馆、咖啡厅,单层建筑面积1500平方米以下(含1500平方米)的展览、商店、餐饮和旅馆建筑。
2.工业建筑
总建筑面积不超过10000平方米且建筑高度小于24米,跨度小于18米,吊车吨位小于10吨的单层厂房或仓库;跨度小于6米、楼层无动荷载的3层及以下多层厂房或仓库,地下不超过1层,且地下建筑面积不超过1000平方米。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火灾危险性等级为丙、丁、戊类的工业建筑(丙类大中型、丁戊类大型除外);
(2)火灾危险性等级为丁戊类的物流仓库(大型除外);
(3)单体建筑面积小于1000平方米的厂区配套用房。
(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1.小区、厂区等项目内的配套市政工程;
2.30米以内的城市支路及村镇道路(特殊道路及涉及桥梁、隧道等除外);
3.建筑工程5000平方米及以下(无地下室)的绿化工程配套用房;
4.公园绿化建设项目;
5.管径小于1000毫米的给排水管网工程;
6.架空线整治和落地工程;
7.设计规模小于5万立方米/日的小型给水(排水)泵站工程。
(三)专项工程
1.装饰装修工程
(1)装饰面积小于3000平方米的单项装饰装修工程(公共聚集场所、涉及使用性质和结构改变的除外);
(2)成品住宅装饰装修工程。
2.幕墙工程
(1)玻璃幕墙、金属幕墙面积在5000平方米以下,且高度低于50米的单项幕墙工程;
(2)石材幕墙面积在2000平方米以下,且高度在三层以下的单项幕墙工程。
3.二级轻钢结构工程;
4.建筑智能化工程。
(四)构筑物
中小型构筑物(高度低于45米的烟囱、容量小于100立方米的水塔、容量小于2000立方米的水池、直径小于12米或边长小于9米的料仓等)。
二、特殊建设工程项目清单(必审)
(一)按照规定需要进行消防设计审查的项目
1.总建筑面积大于2万平方米的体育场馆、会堂,公共展览馆、博物馆的展示厅;
2.总建筑面积大于1.5万平方米的民用机场航站楼、客运车站候车室、客运码头候船厅;
3.总建筑面积大于1万平方米的宾馆、饭店、商场、市场;
4.总建筑面积大于2500平方米的影剧院,公共图书馆的阅览室,营业性室内健身、休闲场馆,医院的门诊楼,大学的教学楼、图书馆、食堂,劳动密集型企业的生产加工车间,寺庙、教堂;
5.总建筑面积大于1000平方米的托儿所、幼儿园的儿童用房,儿童游乐厅等室内儿童活动场所,养老院、福利院,医院、疗养院的病房楼,中小学校的教学楼、图书馆、食堂,学校的集体宿舍,劳动密集型企业的员工集体宿舍;
6.总建筑面积大于500平方米的歌舞厅、录像厅、放映厅、卡拉OK厅、夜总会、游艺厅、桑拿浴室、网吧、酒吧,具有娱乐功能的餐馆、茶馆、咖啡厅;
7.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规定的一类高层住宅建筑;
8.城市轨道交通、隧道工程,大型发电、变配电工程;
9.生产、储存、装卸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工厂、仓库和专用车站、码头,易燃易爆气体和液体的充装站、供应站、调压站;
10.国家机关办公楼、电力调度楼、电信楼、邮政楼、防灾指挥调度楼、广播电视楼、档案楼;
11.设有本条第1项至第6项所列情形的建设工程;
12.本条第10项、第11项规定以外的单体建筑面积大于4万平方米或者建筑高度超过50米的公共建筑。
(二)抗震设防类别为特殊设防类和重点设防类的建设工程;按照国家规定应当进行抗震设防专项审查的超限高层建筑。
(三)按照国家规定需要进行防雷装置设计审核的建设工程。
(四)结合民用建筑建设防空地下室工程。
(五)政府投资的房屋建筑(包括保障性住房)类工程。
(六)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既有建筑二次装修工程、既有建筑加固加层改造工程:
1.涉及结构改变的,包括墙体存在新增、增加楼面荷载、增减楼梯、增减楼板、对原主体(梁板柱及承重墙)进行改变,如局部增设夹层结构、局部楼板开大洞拆除梁或板等;
2.涉及建筑使用功能改变的;
3.涉及建筑防火分区、消防设施改变的;
4.涉及人员密集场所的。
(七)采用新结构、新材料、新工艺的建筑工程和特殊结构的建筑工程。
(八)根据国家相关规范规定地基基础设计等级为甲级的建筑工程。
(九)对关系国家安全、涉及重大生产力布局、战略性资源开发和重大公共利益等项目,以及涉及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安全保护项目,涉及生态环境影响大的项目,涉及历史建筑保护、历史文化街区保护、传统村落保护项目,涉及城市重点地段项目,涉及纪念性、标志性或处于城市重要节点的项目,涉及污染地块用途变更为公共服务用地的项目,涉及防洪安全项目,涉及风貌保护、轨道交通保护等特定区域的项目。
(十)利用绿地用地、广场用地、城市道路用地、社会停车场用地和其他城市交通用地等开发地下空间的项目。
(十一)其他法律、法规规定需要施工许可前审查的各类建筑工程。
三、一般建设工程项目(自主选择图审)
一般建设工程是指除低风险工程、特殊建设工程以外的工程。一般建设工程项目由建设单位自主选择是否委托施工图审查机构开展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选择委托施工图审查机构开展图审的,实行容缺后补和告知承诺审批;选择不委托施工图审查机构开展图审的,凭质量保证承诺书申请办理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事项,施工图设计文件由住建部门组织事后核查。